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通告 >> 正文

关于转发全国总工会关于举办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全国职工书法作品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4-06

关于转发全国总工会关于举办庆祝中国共产党

成立90周年全国职工书法作品展的通知

各分工会、南湖学院工会: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全国总工会、中国书法家协会、中国职工文体协会、中国职工书法家协会、河南省职工书画院将联合举办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全国职工书法作品展。根据省教育工会有关通知精神,现将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举办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全国职工书法作品展的通知》(厅字〔2011〕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本单位书法爱好者参与,所征集作品需按通知要求并在428日前交校工会统一邮寄。

附:《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举办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全国职工书法作品展的通知》

  

湖南理工学院工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六日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举办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

全国职工书法作品展的通知

厅字〔201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中华全国铁路总工会、中国民航工会全国委员会、中国金融工会全国委员会、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中央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歌颂党的丰功伟绩,展示全国职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拼搏进取、无私奉献的精神风貌,再现职工群众的艺术修养和文化建设的成就,全国总工会、中国书法家协会、中国职工文体协会、中国职工书法家协会、河南省职工书画院将联合举办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全国职工书法作品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单位

(一)主办单位:全国总工会、中国书法家协会、中国职工文体协会

(二)承办单位:中国职工书法家协会、北京市总工会、河南省职工书画院

二、展览要求

(一)征稿对象:全国各级工会工作者,不同所有制企业职工,社会各界书法家和书法爱国者应征投稿。

(二)作品内容:以歌颂党的丰功伟绩为主题,内容积极健康,古今诗词均可。

(三)规格要求:1、作品需为毛笔书法,书体不限(草书、篆书需附释文);2、作品规格以6尺为准,竖式为主,无需装裱。3.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楷书写清作者姓名、性别、年龄、地址、邮编、电话,附简介一份;

(四)征稿时间:2011年2月15日至4月3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五) 评审办法:评委会由全国书法名家组成。中国书协会员(附会员证复印件)、中国职工书法家协会会员免初评。

(六)奖项设置:1、奖项: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2名,优秀奖若干名。2、展出作品300件,出版作品集。3、奖励数额: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元。获奖和入展作者赠送作品集1册,所有获奖、入展和入选者均颁发证书。凡获奖、入展作者可直接加入中国职工书法家协会。(书法展览事宜详见《书法导报》刊登的征稿启事)

(七)展览时间:2011年6月16日至6月19日。

(八)展览地点:北京市劳动人民文化宫。

(九)投稿方式: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路l6号

河南省工会大厦407室

单位:中国职工书法家协会

邮政编码:450003

联系人及电话:席念平 0371—65901110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

   2011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