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院教职工中开展第五届“师德十佳”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分工会、南湖学院工会:
为了深入推进我院师德教风建设,大力弘扬“爱心育人”办学特色,总结表彰近两年来师德先进典型,促进教职工队伍建设和和谐校园建设,根据《湖南理工学院“师德十佳”评选办法(试行)》(院发【2005】 27号)的精神,报学院党委研究同意,决定在全院教职工中开展湖南理工学院第五届“师德十佳”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湖南理工学院第五届“师德十佳”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彭时代、韦成龙同志任顾问,余三定同志任组长,文艺文、刘亦工同志任副组长,张益民、刘创、唐亚豪、张剑桥、喻运斌、钟华、唐课文、柳周峰、陈超文、刘发科、徐英俊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院工会,刘发科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二、评选对象
在学院工作两年以上、符合评选条件的现在职在岗教职工。
三、评选条件
1、自觉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带头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固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思想,积极引导、帮助学生全面发展;
2、热爱教育事业,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淡泊名利,乐于奉献,关爱学生,爱心育人;
3、治学严谨,学风优良,恪守学术道德,刻苦钻研,勤奋学习,勇于探索,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或管理、服务水平;
4、为人师表,遵纪守法,团结同志,关心集体,尊老爱幼,家庭和睦;
5、近两年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本职工作中业绩突出。
四、评选步骤
1、基层推荐:在党总支的领导下,分工会具体组织本单位教职工民主推荐“师德十佳”候选人,并上报候选人典型事迹材料;
2、领导小组初审:学院评选领导小组对基层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初审后,确定正式候选人,并印发候选人典型事迹材料;
3、教职工投票评选:各分工会组织教职工阅读学习“师德十佳”候选人材料,进行无记名投票评选:
4、领导小组复审:根据教职工投票评选结果,学院评选领导小组提出“师德十佳”入选名单;
5、张榜公示:向全院公示“师德十佳”入选名单;
6、党委审批:听取评选领导小组的情况汇报,讨论决定湖南理工学院第五届“师德十佳”名单。
五、时间安排
1、基层推荐:5月上旬;
2、领导小组初审:5月中、下旬;
3、教职工投票评选:6月上、中旬;
4、领导小组复审:6月下旬;
5、公示:7月上旬;
6、党委审批:8月下旬。
六、具体要求
1、各分工会要在党总支的领导下,高度重视“师德十佳”的推荐评选工作,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切实把这次评选活动作为推进师德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2、各分工会要严格掌握评选标准,认真履行评选程序,切实把好质量关。
3、各分工会可推荐1-2名候选人(不超过2人),推荐材料要求事迹突出,字数在2000字左右,纸质材料和电子版各一份,并填写《湖南理工学院第五届“师德十佳”推荐审批表》于5月8日前报送学院工会办公室。联系电话:8640004,工会邮箱:lgxygh@163.com。
附:湖南理工学院第五届“师德十佳”推荐审批表
湖南理工学院工会委员会
2009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