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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第四届“师德十佳”的决定

发布时间:2007-10-15

院发〔200714

关于表彰第四届“师德十佳”的决定

各党总支、南湖学院党委:

近年来,我院广大教职工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深入开展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活动,大力弘扬人民教师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涌现出一大批师德高尚、业务精湛、乐于奉献的师德先进个人。为弘扬先进,经各单位民主推荐、院工会广泛征求意见,院党委审定,决定授予丁跃浇、方庭、邓彦、朱平珍、刘振球、李凤高、杨恒山、张国云、涂娅菲、潘洞庭等十名同志湖南理工学院第四届“师德十佳”荣誉称号(以姓氏笔画为序),现予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教书育人和职业道德建设中做出更加优异的成绩。全院广大教职工要以他们为榜样,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不断提高师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爱岗敬业,努力工作,为推动我院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七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