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经过学校招投标采购中心招标,2025——2026年度我校教职工附加医保的承保单位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分公司,保险的主要内容为:
住院医疗
保险期内被保险人因意外或疾病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本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住院诊疗的;在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之上、统筹基金费用限额之下除政策规定的完全自付部分,对个人自付的“分段比例自付”和“部分政策自付”部分在每次扣除100元免赔额后按90%的比例报销,保险金额5万元/人。
意外医疗
意外受伤医疗费用:有医保:对其他途径报销后符合当地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 免赔额100元,按 90%给付,无医保:免赔额100元,按85%给付,(含门诊、急诊)保险金额1万元/人。
大病医疗
医保中心大病互助保险后,对其他途径报销后的符合医保政策的费用(包括个人自付的“分段比例自付”和“部分政策自付”部分)约定免赔额为100元,赔付比例为90%;保险金额5万元/人。
疾病/意外住院理赔所需资料:
①填写理赔申请书(详见附件格式)
②医疗费用发票原件;
③城镇职工住院结算单原件;
④医院出院小结及疾病诊断证明书;
⑤被保险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⑥被保险人本人银行卡(存折)的复印件; 注:公务卡、信用卡不支持转账;
⑦意外事故需提供有关意外伤害事故的证明(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意外门诊理赔所需资料:
①填写理赔申请书(详见附件格式)
②医疗费用发票原件;
③报销了医保需提供医保结算单、未报销医保需提供费用明细清单;
④门诊病历(包含病历封面)或电子病历打印、检查报告单;
⑤被保险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⑥被保险人本人银行卡(存折)的复印件;注:公务卡、信用卡不支持转账;
⑦意外事故需提供有关意外伤害事故的证明(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注意事项:
1、如为纸质发票需提供原件 ,如为电子发票需要本人在电子发票上手写“本人承诺未在第三方报销,由此引起的经济与法律纠纷由本人承担,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无关”后签名确认,本人疾病住院必须先通过医保报销 ,注意出院时索要住院费用的结算单原件(加盖医保结算章)。
2、疾病住院自付金额如果小于1万,同时住院天数如果小于10天,可将上述资料拍照发给保险公司服务人员,协助进行线上理赔,需保证拍摄清晰,内容完整。
校工会附加医保联系人:毛老师(66869)
校工会
2025.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