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为中国喝彩·庆祝改革开放三十周年”湖南理工学院教职工歌咏比赛的通知
各分工会、南湖学院工会:
为讴歌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的辉煌成就,让全院教职工充分感受改革开放的成果和魅力,进一步激励广大教职工改革创新精神,活跃教职工文化生活,学院工会拟定于今年11月4日举办“为中国喝彩·庆祝改革开放三十周年”湖南理工学院教职工歌咏比赛。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要求
1、歌曲题材:歌颂社会主义祖国、歌颂中国共产党、歌颂我国改革开放伟大成就、歌颂人民美好生活的各个历史时期具有代表性的合唱歌曲(如《春天的故事》、《有一个美丽的地方》、《到吴起镇》、《保卫黄河》、《歌唱祖国》、《爱的奉献》等)。
2、比赛类别:比赛仅限于合唱形式。
3、组队方式:以分工会为参赛单位,指挥、领唱、合唱均为本单位在职教职工。
4、各参赛队演唱歌曲1首(自选),时间在8分钟以内,自备伴奏。
5、为保证有一定的参与面和合唱效果,各参赛队人数应不少于20人。低于规定人数扣5分。各单位党总支、行政主要负责人非特殊情况未参加的,少一人扣5分。
二、报名及比赛时间、地点
1、请各单位于国庆节放假前将参赛曲目及人数、指挥报学院工会。后报单位的曲目与前报单位的曲目重复,原则上后报单位要另选曲目。请各单位领队于10月14日下午2:00到院工会抽签,决定比赛次序。
2、11月1日前,各单位自行组织排练。
3、11月1日各参赛队集中走台,地点:演播厅。
4、11月4日下午2:00比赛,地点:演播厅。
三、 奖励办法
本次比赛设团体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若干名。优秀指挥奖3名。
四、评分标准
1、评分标准
(1)歌曲内容积极向上,符合比赛要求。
(2)节奏整齐、音准正确、音色统一、具有一定合唱艺术效果。
(3)合唱人员、指挥、伴奏、舞台表演准确恰当,表现形式富有创意。
(4)精神饱满、富有朝气、台风好,上下台行动一致, 服装整齐。
(5)能够准确把握歌曲主题,通过合唱进行体现,具有感染力。
(6)指挥手势标准,节奏正确,动作大方、到位。
2、计分办法
比赛由院工会组织评委现场评分,每位评委按百分制打分,统计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为最后得分。
八、组织领导
本次歌咏比赛由学院工会主办,音乐系承办。
设立歌咏比赛组委会:
顾 问:余三定 文艺文
主 任:张益民
成 员:刘发科 徐英俊 陈文红 黄光荣 王 俊
总 策 划:王 俊
附:歌咏比赛评分细则
湖南理工学院工会
二00八年九月十日
附件:歌咏比赛评分细则
音准与节奏 |
入场与退场 |
整齐程度 |
指挥与领唱 |
总 分 |
15分 |
10分 |
10分 |
15分 |
100分 |
精神面貌 |
人 数 |
服 装 |
歌曲内容 |
15分 |
10分 |
10分 |
1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