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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为中国喝彩·庆祝改革开放三十周年”湖南理工学院教职工歌咏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9-10

关于举行“为中国喝彩·庆祝改革开放三十周年”湖南理工学院教职工歌咏比赛的通

各分工会、南湖学院工会:

为讴歌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的辉煌成就,让全院教职工充分感受改革开放的成果和魅力,进一步激励广大教职工改革创新精神,活跃教职工文化生活,学院工会拟定于今年11月4日举办“为中国喝彩·庆祝改革开放三十周年”湖南理工学院教职工歌咏比赛。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要求

1、歌曲题材:歌颂社会主义祖国、歌颂中国共产党、歌颂我国改革开放伟大成就、歌颂人民美好生活的各个历史时期具有代表性的合唱歌曲如《春天的故事》、《有一个美丽的地方》、《到吴起镇》、《保卫黄河》、《歌唱祖国》、《爱的奉献》等)。

2、比赛类别:比赛仅限于合唱形式。

3、组队方式:以分工会为参赛单位,指挥、领唱、合唱均为本单位在职教职工。

4、各参赛队演唱歌曲1首(自选),时间在8分钟以内,自备伴奏。

5、为保证有一定的参与面和合唱效果,各参赛队人数应不少于20人。低于规定人数扣5分。各单位党总支、行政主要负责人非特殊情况未参加的,少一人扣5分。

二、报名及比赛时间、地点

1、请各单位于国庆节放假前将参赛曲目及人数、指挥报学院工会。后报单位的曲目与前报单位的曲目重复,原则上后报单位要另选曲目。请各单位领队于10月14日下午2:00到院工会抽签,决定比赛次序。

2、11月1日前,各单位自行组织排练。

3、11月1日各参赛队集中走台,地点:演播厅。

4、11月4日下午2:00比赛,地点:演播厅。

三、 奖励办法

本次比赛设团体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若干名。优秀指挥奖3名。

四、评分标准

1、评分标准

1)歌曲内容积极向上,符合比赛要求。

2)节奏整齐、音准正确、音色统一、具有一定合唱艺术效果。

3)合唱人员、指挥、伴奏、舞台表演准确恰当,表现形式富有创意。

4)精神饱满、富有朝气、台风好,上下台行动一致, 服装整齐。

5)能够准确把握歌曲主题,通过合唱进行体现,具有感染力。

6)指挥手势标准,节奏正确,动作大方、到位。

2、计分办法

比赛由院工会组织评委现场评分,每位评委按百分制打分,统计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为最后得分。

八、组织领导

本次歌咏比赛由学院工会主办,音乐系承办。

设立歌咏比赛组委会:

问:余三定 文艺文

任:张益民

员:刘发科 徐英俊 陈文红 黄光荣

总 策 划:王

附:歌咏比赛评分细则

湖南理工学院工会

00八年九月十日

附件:歌咏比赛评分细则

音准与节奏

入场与退场

整齐程度

指挥与领唱

15

10

10

15

100分

精神面貌

歌曲内容

15

10分

10分

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