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理工学院2009年教职工篮球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承办、协办单位
主办:学院工会
承办:体育系
协办:大学体育艺术教学部
二、比赛时间与地点
2009年6月3—12日(双休日另行安排)下午6:20分和晚上7:30分,在体育训练馆、球类馆举行。
三、参赛队(21个)
机电系、化工系、经管系、机关二分工会、美术系、外语系、南湖学院、机关一分工会、音乐系、旅游大英社科联队、机关三分工会、图书馆、土建系、物电系、计算机系、数学系、后勤处、中文系、新闻系、体育系、体艺部。
四、参赛办法
1、以分工会为单位组队,也可多个分工会联合组队参赛。
2、每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12人。
3、 体育系、体艺部不参加第一阶段小组赛,直接进入第二阶段决赛。
五、竞赛办法
1、第一阶段比赛以抽签分成A、B、C三个小组采取单循环赛制(上一届教工篮球比赛前三名为种子队,按抽签决定组别),每小组取前两名进入第二阶段比赛,第二阶段采用交叉淘汰决出前八名名次。
2、每场比赛分四节上、下半场,每节采用10分钟包干计时制,暂停、罚球时间除外。
3、每节比赛必须有1名女队员参加比赛,女队员防女队员,男队员不得防守女队员。女队员投中加1分。
4、男队员防守持球进攻的女队员(持球女队员已有投篮动作)犯规,判进攻队得分。
5、比赛胜一场积2分,负一场积1分,弃权积0分。
6、每节比赛各队有一次暂停,每次暂停时间为30秒钟。上、下半场之间休息5分钟。
7、各队自备深、浅颜色的比赛服各一套,队员号码应在4—15号之间,队员服装无号、重号者不得上场参赛。
8、比赛除本规程特别规定外,采用国家2006年篮球竞赛规程。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本次比赛取前八名,按最终名次分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2名。并设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七、参赛要求
1、各参赛单位要组织好队员按照竞赛日程安排准时参加比赛,逾时作弃权处理。
2、参赛队员和观众要发扬良好体育道德风尚,赛出友谊、赛出风格、赛出水平,自觉遵守赛场纪律,尊重裁判,尊重对方运动员。要共同维护赛场设施和卫生,不得穿皮鞋、拖鞋进入赛场,不随地吐痰、吐口香糖、吐槟榔,不乱扔纸屑、矿泉水瓶等。
3、如有严重违反体育道德风尚的行为发生,组委会将对相关责任代表队予以严肃处罚。
八、比赛组织委员会
顾 问:余三定 文艺文
主 任:张益民
副主任:刘发科 徐英俊 史湘平 刘 明 蔡岳洪
委 员:肖曙秋 徐 鹏 各参赛队领队
九、竞赛裁判
裁 判 长:徐 鹏
副裁判长:刘 洋
裁 判 员:体育系裁判协会学生15人
湖南理工学院工会
2009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