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三届三次教代会代表提案的通知
各分工会、南湖学院工会:
根据《湖南理工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和《湖南理工学院教代会提案工作暂行办法》,为切实做好三届三次教代会代表提案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提案的截止时间
本次教代会提案在教代会代表中征集,提案征集的截止时间为3月19日(星期五)。
二、提案的内容
教代会代表提案要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紧扣发展主题,对有关学校建设、改革、发展的重要问题和学科建设、教学科研、队伍建设等重要工作,提出既科学合理又切实可行的意见与建议。
凡属于学校职权范围内处理的下述问题,均可列为提案:
1、有关学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建议与方案;
2、有关学校人才队伍建设、学科建设以及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的建议与方案;
3、有关学校教学、科研、内部管理改革的建议与方案;
4、有关学校民主政治建设、思想政治教育、校园文化建设、和谐校园建设方面的建议与方案;
5、有关广大教职工切身利益及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的建议与方案。
下列问题不属于提案征集的范围:
1、不属于学校职权范围内处理的问题;
2、党、团事务及人民团体、民主党派内部事务的问题;
3、个人(家庭)的具体问题;
4、学校职能部门职权范围内有权解决的问题。
三、提出提案的程序
1、代表在提出提案前要广泛征求本单位教职工群众的意见,在认真分析研究的基础上,按一事一案、问题明确、具有操作性等要求提出书面提案。
2、代表提案,须由1名正式代表提出,2名以上正式代表附议。
3、代表提案,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前交校工会,超过截止日期的提案不予受理。
4、代表提案统一采用《湖南理工学院三届三次教代会提案表》(办公网下载),认真填写,可A4纸打印或用钢笔填写,字迹要求清晰工整。提案提出或附议的代表,必须本人签名。
附: 湖南理工学院三届三次教代会提案表(见办公网全院文件)
湖南理工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0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