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四届四次教代会代表提案的通知
各分工会、南湖学院工会:
根据《湖南理工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实施细则》,为切实做好四届四次教代会代表提案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提案的截止时间
本次教代会提案征集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12日。
二、提案的内容
教代会代表提案要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对有关学校建设、改革、发展的重要问题和学科建设、教学科研、队伍建设、教职工生活福利等重要工作,提出既科学合理又切实可行的意见与建议。
凡属于学校职权范围内处理的下述问题,均可列为提案:
1、有关学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建议与方案;
2、有关学校人才队伍建设、学科建设的建议与方案;
3、有关学校教学、科研、内部管理改革的建议与方案;
4、有关学校民主政治建设、思想政治教育、校园文化建设、和谐校园建设方面的建议与方案;
5、有关广大教职工切身利益及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的建议与方案。
下列问题不属于提案征集的范围:
1、不属于学校职权范围内处理的问题;
2、党、团事务及人民团体、民主党派内部事务问题;
3、个人(家庭)的具体问题;
4、学校职能部门职权范围内有权解决的问题。
三、提出提案的程序与要求
1、教代会代表在提出提案前要广泛征求本单位教职工群众的意见,在认真分析研究的基础上,按一事一案、问题明确、论证充分、具有操作性等要求提出书面提案。
2、代表提案须由1名正式代表提出,2名以上正式代表附议。
3、代表提案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内交校工会,超过截止日期不予受理。
4、代表提案统一采用《湖南理工学院四届四次教代会提案表》(办公网下载),可用A4纸打印或用钢笔填写,字迹要求清晰工整。提案人和附议人必须本人签名。
附: 湖南理工学院四届四次教代会提案表
湖南理工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5年11月25日
湖南理工学院四届四次教代会提案表
单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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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
案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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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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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议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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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要求解决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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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问题的现状分析,要解决这一问题的理由或原因、根
据)建议 、
办 法 和 要 求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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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查 意 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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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填写提案须一事一案、一案一表。
2、提案人和附议人均须正式代表。
3、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书写,要求字迹工整,表格不够可另加页。
湖南理工学院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