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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四届四次教代会代表提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25

关于征集四届四次教代会代表提案的通知

各分工会、南湖学院工会:

根据《湖南理工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实施细则》,为切实做好四届四次教代会代表提案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提案的截止时间

本次教代会提案征集的截止时间为2016312日。

二、提案的内容

教代会代表提案要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对有关学校建设、改革、发展的重要问题和学科建设、教学科研、队伍建设、教职工生活福利等重要工作,提出既科学合理又切实可行的意见与建议。

凡属于学校职权范围内处理的下述问题,均可列为提案:

1、有关学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建议与方案;

2、有关学校人才队伍建设、学科建设的建议与方案;

3有关学校教学、科研、内部管理改革的建议与方案;

4、有关学校民主政治建设、思想政治教育、校园文化建设、和谐校园建设方面的建议与方案;

5、有关广大教职工切身利益及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的建议与方案。

下列问题不属于提案征集的范围:

1、不属于学校职权范围内处理的问题;

2、党、团事务及人民团体、民主党派内部事务问题;

3、个人(家庭)的具体问题;

4、学校职能部门职权范围内有权解决的问题。

三、提出提案的程序与要求

1、教代会代表在提出提案前要广泛征求本单位教职工群众的意见,在认真分析研究的基础上,按一事一案、问题明确、论证充分、具有操作性等要求提出书面提案。

2、代表提案须由1名正式代表提出,2名以上正式代表附议。

3、代表提案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内交校工会,超过截止日期不予受理。

4、代表提案统一采用《湖南理工学院四届四次教代会提案表》(办公网下载),可用A4纸打印或用钢笔填写,字迹要求清晰工整。提案人和附议人必须本人签名。

: 湖南理工学院四届四次教代会提案表

湖南理工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51125

湖南理工学院四届四次教代会提案表

附议人

(要求解决的问题)

理由(问题的现状分析,要解决这一问题的理由或原因、根

据)建议 、

注:1、填写提案须一事一案、一案一表。

2、提案人和附议人均须正式代表。

3、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书写,要求字迹工整,表格不够可另加页。

湖南理工学院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