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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行院务公开的意见(修改稿)

发布时间:2019-10-09

根据湘教办字[2001]3号《关于推行校务公开的意见》、院政发[2002]39号《关于印发实施<关于推行院务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对院[20066号发《关于推行系务公开的意见》(2006418日)进一步完善,现就推行院务公开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推行院务公开的认识

推行院务公开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搞好基层民主建设、扩大基层民主管理、加强民主监督、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民主管理制度,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校园的必然要求;推行院务公开是维护广大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坚持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育人的具体体现;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预防和惩治腐败的重要举措。各学院要认真落实院《关于推行院务公开的意见》,提高对推行院务公开的认识,尽快制定院务公开的相关制度和实施细则,切实做好院务公开工作。

二、院务公开的原则

推行院务公开要坚持依法依规、真实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应公开事项的办事依据、职责、条件(指标)、程序(含过程)、纪律和结果,即“六个要素”都要公开,前五个要素要在事前公开,办事结果在事后及时公开(需保密例外);应公开的事项要使绝大多数教职工满意或基本满意。

三、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关于本单位改革与发展的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学科专业建设规划、教学计划、各项重大改革方案及其实施情况等;

2.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如业务考核、晋职晋级、评优评先、科研立项、人才引进、培训培养、学术带头人及青年骨干教师的推荐等;

3.本单位二次分配方案的制定、分配结果,教学设备添置申报采购和管理,院部基金、专项经费和日常经费的开支等情况;

4.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事项,包括推优入党、优秀学生的评选、奖学金评定、学生干部任用、特困生补助等;

5.学院领导班子廉洁自律的情况。

四、推行院务公开的主要形式

院务公开的基本形式应坚持因地制宜,便捷实用,可信度高,反应及时,透明度大,最大限度地让群众看得见,看得清,看得懂,便于群众了解、办事和监督。其主要公开形式是在学院教代会上通报、会议宣布、网上发布、公示栏公示、电话咨询等。

五、院务公开的程序

1、院务公开的决策程序

院务公开决策主要表现为制定作为院务公开实施依据的规范性制度及其就某一具体公开行为的内容、方式、时间、责任等要素作出明确的要求,等等,具体为:

①按照提出设想、听取意见、草拟方案三个环节来起草规范性制度;

②起草工作完成后,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交二级教代会表决通过;

③依据制度就某一具体公开行为作出相关决定。

2、院务公开的组织实施程序

①审定。即由学院的监督机构对每一具体公开行为的内容、形式、时间等进行审定确认。

②公开。即将公开事项的程序和结果公开。

③说明理由。即以适当的方式向全学院教职工阐明公开的事实根据、法律制度根据或其他相关理由。

④信息反馈。即由分工会将公开后群众的意见及相关信息收集整理后及时向学院务会议反馈。

六、推行院务公开的保障措施

1、各学院必须制定院务公开的有关制度,尤其是结合《湖南理工学院收入分配改革制度暂行办法(讨论稿)》和本单位的实际,制定二级分配制度,并由二级教代会审议表决。各学院制定院务公开的有关制度,必须职责明确,内容具体,确保院务公开规范运行,持久开展。

2、各学院必须成立推行院务公开监督小组。监督小组由总支书记、纪检监察委员、分工会主席及教职工代表组成,总支书记任组长。各学院党总支要把推行院务公开,作为完善民主管理,建设和谐学院,强化监督,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举措,抓好抓实。

3、院务公开内容要建档备案。

4、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应主动接受二级教代会对实施院务公开工作的审议。

5、学院教代会民主管理工作委员会要加强对系()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组织对各单位院务公开工作督查与考核,把群众满意度作为检查评价院务公开工作情况的重要标准,其结果纳入学院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凡院务公开工作考核不合格的单位,不能评优,其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二O一九年四月十六日

 

 

 

湖南理工学院分配制度改革暂行办法

  1. 奖励绩效

    发放方式:……目标管理奖励绩效由学校根据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结果统一核拨到二级单位,再由各二级单位根据各自分配细则(须经二级教代会审议通过,管理及教辅单位以分工会为单位)自主分配,也可与履职绩效统筹管理。”

    湖南理工学院2019年下学期工作要点(校发摘要)

  2. “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做好党建各项工作

    5……充分发挥工会在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丰富文化生活、提高职工待遇方面的积极作用,抓好劳动竞赛、文化娱乐两大活动,加强维权、帮扶基础工作。

    二级单位奖励绩效

    1、根据《关于推行院务公开的意见(修改稿)》,二级单位分配细则的制定,必须有一定比例的教职工会员参与。细则制定,必须严格按照《关于推行院务公开的意见(修改稿)》实施。

    2、根据《湖南理工学院分配制度改革暂行办法》,二级单位分配细则,必须经二级教代会(或二级教代会专题会议暨全体会员会议)审议表决通过。

    3、二级单位分配细则的制定,必须在学期中制定,经过反复修改全体会员讨论,征求所在分工会全体会员的意见。再经二级教代会(二级教代会专题会议暨全体会员大议)审议表决通过,方可执行。二级单位分配细则的制定,不能拖到期末、年末发放目标管理奖励绩效时,方临时动议讨论或审议表决。

     


 

湖南理工学院院务公开实施情况反馈表

公开形式

公开时间

公开范围

公开部门

(项目公开小组)

工作机构收表时间:

字:

工作机构核实意见:

 

 

 

 

 

 

负责人签字:

注:一事一表

 

《院(部馆处)务公开满意度民主测评表》模板

湖南理工学院2019年《院(部馆处)务公开满意度民主测评表》

——分工会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总体评价和意见建议

说明:

1、一人一票,不得代人填写。在对应的栏目打√。

2院务公开监督小组计票。小组至少由5人或7人组成,组长1人,唱票监票各1人、计票监票各1人、小组5人共同参与统计票数并签名。《院(部馆处)务公开满意度民主测评表》亦为统票模板。

3、统计票数当场用信封密封,会后《院(部馆处)务公开满意度民主测评统计表》连同二级教代会会议资料一起提交工会302办公室。

组长: 唱票:

计票: 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