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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活动中心资产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0-06-30

工会活动中心资产管理办法

  1. 活动中心资产设备是固定资产的一部分。为了加强仪器设备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理工学院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 活动中心的资产设备的使用都必须优先满足教职员工的需求,在“分级管理和管用结合”的原则下,活动中心资产设备的管理归口校工会、具体管理职责下放到活动中心值班人员,采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分级管理制度。

  3. 工作人员要掌握管辖区域仪器与家具的品类、数量、金额、状态、分布和使用情况,定期对其进行核实与汇总并向校工会报告仪器的最新情况;对损坏设备及时履行报修和维修情况登记手续,努力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4. 切实做好仪器设备的防火、防盗、防损坏等安全防范工作,对特殊仪器如健身器材和KTV等设备的使用,值班人员必须亲自调试、操作并随时落锁保管,非值班人员不得自行调试。

  5. 所有仪器设备与办公家具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都不准擅自动用;未经工会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借出。

    湖南理工学院工会

                                                                                    2020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