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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教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的几点说明

发布时间:2011-11-17

关于我校教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的几点说明

一、学校工会为教职工统一购买、代办的补充医疗保险是保险公司的商业保险,是对政府主办、学校人事处管理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简称“医保”)的补充。简言之,补充医疗保险就是教职工因疾病住院治疗经“医保”报销后的个人负担部分由保险公司的再报销。

二、目前承保我校教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的保险公司是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市中心支公司。教职工住院须及时向该公司报案,报案电话:0730—2989260,0731—88281999(休息日);保单号:890000468721。

三、教职工住院治疗结束后,请本人向医院索取下列资料:

1、岳阳市医保处城镇职工住院结算单(盖章);

2、住院费用清单(住院期间每天费用明细,盖章);

3、住院医药费收据(盖章);

4、疾病诊断证明或出院证明(盖章);

5、住院病历记录(盖章)。

四、教职工出院后,请带上述资料、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2份、本人银行存折复印件2份、医保卡复印件1份,到校工会104室填写理赔申请表。工会将上述资料送交保险公司审核,赔付款将由保险公司直接付到本人账户。

五、校工会咨询电话:8640145,13786019887(短号码61087,成岳华)。

湖南理工学院工会

二0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