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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湖南理工学院第八届“师德十佳”的

发布时间:2018-12-18

 

关于表彰湖南理工学院第八届“师德十佳”的

决 定

校属各单位:

根据《湖南理工学院“师德十佳”评选办法(试行)》(院发【2005 27号)和20137月召开的“师德十佳”评选领导小组会议的精神(改2年一届为3年一届),经基层推荐、领导小组初审、教职工投票评选、校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决定授予(按姓氏笔画排序) 杰、李 锶、李科敏、吴 静、吴健辉、张一龙、柳周峰、贺波彬、黄亚鹰、湛忠灿等十位同志湖南理工学院第八届“师德十佳”称号。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教书育人工作中再创佳绩。全校教职员工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增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加强师德修养,大力弘扬优良教风,努力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动学校事业科学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湖南理工学院

2017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