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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届四次教代会 关于提案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时间:2007-10-15

湖南理工学院第二届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提案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7年3月31通过)

湖南理工学院第二届四次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听取并审议了副院长文艺文同志代表学院所作的二届三次教代会代表提案落实情况和二届四次教代会代表提案征集情况的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二届三次教代会代表提案的办理工作,在院党委的高度重视和院行政的大力支持下,在各职能部门的积极努力和院工会的检查督促下,各项提案都得到了较好的落实,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体现了对教职工民主权利的尊重,促进了和谐校园建设,推进了学院的各项工作。

会议要求,对于二届四次教代会代表提案的办理工作,学院要从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党的十六大以来重要会议精神,推进民主政治,构建和谐社会,全心全意依靠广大教职工办学的要求出发,坚持提案落实过程的五个环节”,认真办理、落实好每一件提案,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当家作主的积极性,切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把广大教职工更好地凝聚到办好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伟大事业中来,为确保学院本科教学整改工作取得辉煌成绩而努力奋斗。